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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影視組/台北報導】
代言廣告不實,要負連帶賠償責任,藝人白冰冰表示產品都通過衛生署機關核可,出事了卻找我負責,不太對吧?徐乃麟也稱廣告誇大不實,那也是業者誇大的,況且建商蓋到一半跑了,誰負責?
曾代言健康食品受罰的寇乃馨也表示,產品一定都挑經過政府認證許可的,如果這也出問題,那就是政府把關的問題才對呀!
羅志祥、楊丞琳、蕭亞軒等大牌代言人的經紀人蔣承縉也表示,藝人選擇代言商品一定要有國家政府機構通過的合格證書。蔡依林的經紀人王永良說,我們會慎選合作對象,也會試用、了解產品特性,專業的功能性部分會請教專家,並請客戶提供相關核可資料。
庾澄慶今年也代言了保健飲品及藥品,經紀人稱,代言前會慎選品牌及其信譽,以國際知名廠牌為首選。他並強調,市面上的藥品、健康食品種類繁多,代言人不可能查明成份,不實的代言食品很難防範,只能靠品牌商譽及知名度作為依據。王心凌說,如果是大陸廣告,會先調查是否有合格檢驗證明,再試用是否良好。
文章來源: 中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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